当前位置: 首页 > 学校制度 > 学生请假制度

学生请假制度

2012年09月26日 15:53:54 来源:定襄县宏道初中 访问量:1000
学生请假制度
   为了便于掌握学生情况,促进教学管理工作,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,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。
  一.批假权限:因事因病需请假者,一天以内,班主任批准;
三天以内,由校领导批准;三天以上者必须由校长亲自批准后交教务处备案。需要临时(不超过半小时)去校门以外的地方,可以向代课老师请口头假。
   二.批假手续:凡需请假(事、病、公假),不论时间长短,都先由本人写出书面假条,并出示有关证明,由班主任或校领导审批,然后交给班长保存,是否超假由班长及时报告班主任。
  三.必须先请假后离校,如有先斩后奏者,按旷课论处(发生突发性疾病而又有证明者除外)。
  四.超过假期续假,必须同时具备:
  1.先由其家长亲自来校或用电话续假。
  2.返校后提交有关证明,补办请假手续,否则按旷课论处。
五.学生在校内请假者,必须由其本人亲自向班主任或校领导请假。如在校外,必须由其亲属来校请假,原则是不准捎假。
六.凡旷课课时达到校管理的有关规定,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宏道初中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编辑:史国荣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搜索框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定襄县宏道初中 特此声明。